心脏病患者并非完全不能生育,而是需要根据心脏病的类型、严重程度、心功能状态等因素综合判断134。以下是一些常见心脏病类型及其对生育的影响:
- 先天性心脏病:
- 房间隔缺损、室间隔缺损:如果缺损面积较小,且患者心功能良好,经过医生的评估后,可以考虑怀孕。然而,如果缺损面积较大,未行手术修补,或已出现肺动脉高压、心力衰竭等症状,则怀孕风险较高,可能导致病情恶化。
- 动脉导管未闭:如果动脉导管未闭部分的管径较小,且患者心功能稳定,经过医生的评估后,可以考虑怀孕。但如果管径较大,妊娠易使血流逆转,出现发绀和心力衰竭,应禁止妊娠。
- 法洛四联症:此类患者对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和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耐受力极差,孕妇和胎儿死亡率可高达 30%-50%,因此应禁止妊娠。
- 风湿性心脏病:
- 二尖瓣狭窄、关闭不全:如果病变较轻,且患者心功能良好,经过医生的评估后,可以考虑怀孕。然而,如果病变较重,已出现严重的心律失常、心力衰竭等症状,则怀孕风险较高。
- 心肌病:
- 扩张型心肌病:如果病情较轻,且患者心功能稳定,经过医生的评估后,可以考虑怀孕。然而,如果病情较重,已出现严重的心力衰竭、心律失常等症状,则怀孕风险较高。
- 肥厚型心肌病:此类患者怀孕风险较高,因为妊娠可能导致心脏负荷加重,引发心力衰竭或猝死。因此,在决定怀孕前,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。
- 心律失常:
-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、预激综合征:如果手术后完全治愈,不会影响生育。但如果是阵发性室速,术后患者需多恢复一段时间,确保室速不再发生,一年后才可怀孕。
- 房颤、房扑:这些心律失常可能增加怀孕的风险,因为妊娠可能导致心脏负荷加重,引发心力衰竭或血栓。因此,在决定怀孕前,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。